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总结中央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5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会议对32家中央企业进行了表彰,集团公司被授予“十一五”节能减排优秀企业称号。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黄淑和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按可比价计算)比2005年下降20.3%;5年累计节能1.75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节能量的27.8%。供电煤耗、吨钢综合能耗居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企业相关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纳入国家节能考核的190家中央企业,5年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是节能考核目标的1.8倍,占全国千家企业节能量的32.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特别是五大火力发电中央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95.9万吨,完成国家“十一五”减排总量目标的116%。
黄淑和提出,“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目标,统筹谋划企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提升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任务,为实现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按照“在结构调整上做出新亮点,在发展低碳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跨上新台阶,在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做出新贡献”的总体要求,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节能减排管理基础;二是进一步制定和实施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三是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能力;四是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行业对标;五是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金耀华和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徐永胜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