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十二五”及2011年我省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碳排放强度下降1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7.2%,氨氮排放量削减9.9%,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6.1%,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9.8%。今年我省要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1.5%、1.5%、1.3%、1.2%的目标。
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全省将实施“12345”节能行动计划,即实现“一个目标”,确保完成“十二五”全省节能和碳排放下降目标。推进“二个优化”,即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全省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健全“三大体系”,即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考核问责制;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节能预警调控;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开展节能行政执法管理。强化“四项机制”,即强化倒逼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全民参与机制。实施“五大工程”,即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工程、节能兴企惠民工程、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省将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加快建设皖北地区再生水回用工程。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改进畜禽清粪方式。拓展二氧化硫减排途径,全力推进氮氧化物减排。严格环保准入,加快结构调整,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增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污染深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