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专项大检查情况通报
日期:2007-07-25 来源:改革委 作者:改革委
关键词:
高耗能
高排放
2007/07/25
国家发展改革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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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5月下旬到6月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专项大检查。
一、专项大检查的意义
这次全国性的清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专项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行动,对于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项大检查是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重要举措。上半年,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和电力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20.1%,增幅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高1.6个百分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不仅增加了节能减排的压力,也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
----专项大检查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行动。2006年,全国没有完成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各方面压力很大。中央提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今年是关键,要把加强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次专项大检查被列入的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占了全部工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只有抓好这些行业调控政策的落实,切实遏制其过快增长,节能减排才有保障。
----专项大检查是推动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国家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所采取的调控政策已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铜、铅、锌冶炼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分别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35万吨和56万吨,电解铝行业落后的自焙槽生产工艺及装备技术已淘汰,水泥行业高耗能的湿法窑工艺大部分已拆除或停产。通过这次专项大检查,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政策的落实,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取得进一步进展。
----专项大检查是促进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这次专项大检查,一方面全面摸清情况,及时清理和纠正违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弄清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更加完善的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形成促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大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这次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包括六项主要内容:
(一)落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调控政策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及进展情况。
(二)落实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差别电价实施情况和对高耗能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清理情况。
(三)清理和纠正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违规出台优惠政策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企业免征、减征或缓征土地出让金及其它土地税费,减征、免征所得税或返还增值税中地方留成部分情况。
(四)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高耗能项目是否按照行业准入条件进行审批、核准、备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
(五)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污染物减排和新建项目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执行国家已发布的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今年以来高耗能项目执行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六)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品出口政策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国家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三、专项大检查取得初步成果
这次专项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二阶段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电监会等8个部门的领导同志分别带领检查组对全国16个省区清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第三阶段做好总结,研究提出更加有效的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
目前,地方政府自查自纠和国务院派出检查组实地检查的工作已经结束,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大检查总结。总的来看,由于各地方、各有关部门重视,此次专项大检查收到较好效果。一方面,通过专项大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各地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起到了督促指导作用,各地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另一方面,通过专项大检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国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了地方在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方面的经验,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有利于进一步研究提出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关于专项大检查的其他情况,我们将随着工作进展向媒体进一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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