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务院已对2012年立法工作做出整体部署,年内力争完成33件立法项目。
这33件国务院立法项目按功能分为五大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节约能源、保护生态,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其他类。
按《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国务院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限。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但国务院可提出法律草案,不少现行法律的起草就是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的。
民生立法分量更重
33件立法项目中,旨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有14件。
2006年修订《义务教育法》、2007年出台《就业促进法》,2009年通过《食品安全法》等等,近几年,中国已步入“民生立法”的新时代。
2012年,国务院部署的条例关乎民生的近半,政府正在民生立法的快车道上加速。
14件立法项目包括《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等。
在这些保障民生的立法项目中,“安全”二字显得十分醒目。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安全……关乎百姓根本利益的各项日常安全将进一步通过法律和法治的方式得到保障。
立法以民生为本自然更要倾听民意、更加民主。点击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左上方的蓝色链接,网民就能进入“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注册之后就能对法规规章草案发表评论。所有行政法规草案都要通过此系统集中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网站显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正在征集意见,到截稿时间已有233人参与。
文化立法需求上升
在33件立法项目中,一项新提请的草案——《电影产业促进法》十分引人注目。去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对社会资本投资电影摄制等业务不作限制这一条,直接降低电影摄制的市场准入门槛,并且还将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措施,激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电影活动。
除了《电影产业促进法》,这33件需年内力争完成的立法项目中还有《博物馆条例》,以及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63件项目中的《公共图书馆法》,都是为了积极响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