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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强令能源企业分家

日期:2007-11-12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王康鹏

能源资讯中心

2007
11/1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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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盟 能源 企业

    欧盟立法提案要求所有的大型能源公司实现生产与运输企业的剥离,遭到俄罗斯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反对。这剂“猛药”能否如愿见效,人们拭目以待。

  欧盟内大型能源企业或许将被迫“分家”。

  9月19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第三项能源政策立法建议,要求欧盟内部大型能源生产企业必须实现生产和运输企业的剥离,打算进入欧盟的外国企业也必须要遵循这条“戒律”。提案的出台在欧盟内外引起轩然大波。

  产运剥离

  提案规定,欧盟内大型能源生产企业必须将旗下的能源运输网络出售出去,或者将控制权拱手让与另一家独立的公司。这是为了降低市场门槛,保证能源行业的自由、充分竞争。

  具体负责提出本项议案的欧盟委员会负责能源事务的委员安德里斯•皮耶巴尔格斯认为,给予消费者自由挑选能源供应商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只有消费者积极参与,一个有效运作的欧盟能源市场才有可能建立”。

  实际上,欧盟建立统一能源市场的动议由来已久,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初法、西德等六国签订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它标志着欧洲煤钢联营的正式成立,这些国家的煤、焦炭、钢、生铁等的贸易壁垒此后几乎完全消除。1997年,欧盟启动内部能源市场建设,相继颁布了管理欧盟内部电力、燃气市场的规定。

  但整整十年过去了,欧洲能源市场被几大垄断集团把持的局面并没有实质性改善。特别是在能源输送环节,由于其投资高昂、费时费力,一些希望进入能源领域的新兴企业只能依赖现有输送网络,这就不可避免地遭到旧有的大型能源企业的掣肘。并且,那些老的能源企业担心耗资改造网络会将使竞争对手得益,也就对基础设施改造兴趣不大,这造成欧洲能源基础设施老化问题严重。

  根据欧盟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案,欧盟内部能源市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面开放,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电力和燃气供应商。但是,大型能源企业把持生产、运输环节的状态不改变,这一法案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纸空文。在这样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赶在即将于10月举行的欧盟首脑峰会前开出这剂“猛药”,以期成功“闯关”。

  争议重重

  今年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新能源政策要求,首次提出了对大型能源企业的拆分方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所有权拆分”和“有限拆分”两种改革方式。“所有权拆分”,就是从企业的所有权上分割,拆分后的能源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法律上完全独立,相互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而“有限拆分”则相对来说温和一些,拆分后的企业生产、运输板块独立运行,但所有权仍可归原公司所有。

  欧盟委员会的立法建议明显倾向于前一方案。欧盟主席巴罗佐认为,“正如某家拥有了自己品牌商品的超市,不会把自家的货柜让给其他品牌”, 只有从所有权上将大型能源企业的运输网络剥离出去,才能保证新的能源企业顺利进入这一市场。因此,“彻底拆分垄断能源企业是实现能源市场自由化的最佳方案”。

  出于保护本国大型能源企业的优势地位和本国能源供应安全的考虑,法国首先提出了反对意见。法国工业部长罗斯则表示:“拆分欧盟能源企业和销售网络的提议将不利于欧盟战略能源利益。法国现行的体制足以保证市场向竞争者开放,无须采取过激的改革。”

  当然,欧盟委员会的改革方案得到的也不全是反对之声。早在1990年就将竞争引入能源市场的英国,一直期待着欧盟内部能源市场的完全自由化竞争,对“彻底拆分”完全赞成。更重要的是,普通消费者是赞成彻底拆分的,因为对他们来说,更充分的竞争意味着更低廉的能源价格。

  在9月19日的这份提案中,具体方案基本是对1月份改革建议的翻版。“也就是说,该提案仍然保留了对法、德等反对国原则上同意的有效拆分的方案。很显然,保留这种保护性的制度安排是对反对者的妥协。”顶峰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王金存认为。

  在成为最终的法律之前,该提案还必须经过欧盟成员国的审议,并获得多数以上同意。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提案的前景并不容乐观。法、德两国结成了坚固的同盟,一起上阵对提案进行抨击。德国经济部长格洛斯表示“坚决反对”这份“官僚主义”的立法建议,法国经济部长拉加德则宣称,将“尽一切可能”阻止有关改革方案的通过。

  更为不利的消息是,在欧盟力图为能源巨头分家的同时,欧盟内部却掀起了一股并购风潮。就在不久前,西班牙伊维尔德罗拉电力公司完成了对苏格兰电力公司的并购。法国燃气公司和苏伊士也刚刚合并为全球第三大电力和燃气公司,而另外三家法国公司正酝酿联合创建法国第三大能源巨头。中海油发展研究处战略咨询室专家认为,“这些并购活动很显然是得到了公司所属国政府的支持”。

  意在“反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9月19日的这项提案中,欧盟委员会还设计了“特殊保护措施”,即外资能源公司试图收购欧盟能源公司或控制欧盟能源输送网络时,必须和欧盟公司一样“不折不扣地遵守拆分要求”。如果收购者不能证明产、供双方直接或间接的独立性,欧盟将有权干预收购行为。进入欧盟的外资企业,其母国还必须给予欧盟企业相同的市场准入优惠。

  提案甫一出台,俄罗斯方面立即表达了反对意见。因为按照要求,俄罗斯国有的俄气将不得不抛售其在欧洲能源市场上的所有天然气运输资产,其中包括俄气拥有的德国Wingas天然气输送公司和波兰Europolgaz公司相当大的股权。事实上,俄气一直在欧洲市场努力进行扩张,并多次表示公司的能源开采和运输业务不能分割。

  或许是为了打消俄方的顾虑,欧盟委员会在公布提案的时候特意表示,“提案的出发点是保证非欧盟企业与欧盟企业有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欧盟委员会主席说:“这并不是针对某个国家,我们希望欧盟内部市场能在公平、公开的环境下运转。”

  对欧盟的这套说辞,俄罗斯方面显然不满意。俄罗斯国家杜马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康斯坦丁•科萨切夫表示:“他们将要采取阻碍我们进入西欧市场的方法,我们也将不得不采用,以限制我们的外国合作者进入对等的俄罗斯战略经济领域。”

  中海油战略咨询室专家认为:“实际上,欧盟的这项法案对俄罗斯方面的限制很大,俄罗斯方面声称的报复对欧盟却没有多大威慑力。因为在能源领域,俄罗斯市场的很大部分长期以来都是国家垄断,欧洲公司并没有向俄罗斯能源市场投资的自由。”

  在欧盟公布提案的第二天,俄气公司做出表示,准备与欧盟展开建设性对话。“俄气是欧盟可靠的天然气供应商,也是向欧洲输送天然气的基础设施的大型投资者。我们同欧盟的主要目的是一致的,即保证向欧盟供应天然气的长期可靠性。”俄气宣称,“我们确信我们的意见将能够被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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