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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颁布前夕:中国核电投资渐次开放

日期:2007-11-22    来源:中新网  作者:中新网

能源资讯中心

2007
11/22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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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原子能法》 中国核电 投资

  据中新网报道,国家发改委已提出将尽快完成《原子能法》及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而此时,中国核能产业投资市场却已经为外资拉开了更宽广的大门。

  中国的两大核电营运巨头中广核集团及中核集团成为拉开这道大门的推手者。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目前已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国两大核电集团将共同持有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旗下一家铀矿公司49%的股权,作为交换,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将获得中国核燃料加工或发电厂的股权。

  在此之前的11月14日,前来参加“2007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的法国电力公司执行副总裁兼亚太区总裁马识路则透露,该公司将与中广核集团成立合营公司,共同建设运营台山核电站,具体合作细节将在法国总统萨科齐月底访华期间敲定。

  目前我国核产业仅在核电设备招标、技术合作等少数领域对外资开放,在投资、共同管理运营及参股中国核能企业方面一直有较多限制。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法国电力公司与中国核能企业的合作,标志着中国核产业投资领域开始对外资破冰。

  马识路称,法国电力公司与中广核有23年合作历史,开始是以技术服务方角色出现,现今成立合营公司参与台山核电站的建设,则是向投资方转变,“我们很乐意参与投资台山核电站,同时我和中方也可以共同分享许多经验。”他同时寄望能够投资及合营更多的中方核电项目。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随着《能源法》草案即将向社会公布,与之配套的《原子能法》(草案)也正在加紧制定中,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外资及社会资本进入核燃料产业领域的政策做适当的安排,确定外资与社会资本可以进入的具体环节。

  中核集团一位人士对记者称,目前草案一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中国国防科工委系统工程二司司长王毅韧先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支持民资和外资投资核电,“但是不能控股。”

  按照去年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核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要达到3600万千瓦至4000万千瓦,占电力行业总装机容量的4%,投资总额将在1000亿美元左右。如此巨量的投资规模,仅靠国家自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国家核电规划所设计的核电站进程进度要求。

  事实上,为促进我国核产业的发展进程,一些业内人士一直在呼吁开放核产业投资市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黄关从就建议,为尽快改变我国核电单一的投融资方式,应积极吸收各部门、各地区和国外资金,促进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和核电企业产权的股份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核电项目应向民营资本及外资开放,以吸引更广泛的社会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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