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介绍,2007年是节能减排政策组合出台的关键之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今后将抓紧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收费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并采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中西部地区电力、钢铁、造纸等13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据介绍,在235亿元中,用于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奖励资金70亿元,用于中西部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65亿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转移支付20亿元,用于统计、监测等基础工作30亿元,用于“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50亿元。
张少春指出,推进节能减排是解决中国能源、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今后一段时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将从八方面推进节能减排。
这八方面包括:
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以奖代补”新机制,采取财政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方式,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建筑节能。
支持中西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根据地方新建管网里程、污水处理能力、COD(化学需氧量)削减力度等因素确定奖励资金,调动地方投入积极性。
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地方政府责任制,中央财政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中西部地区电力、钢铁、造纸等13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支持建立节能报告、审计制度和能效标准、标识制度,做好节能基础工作。
支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指标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
支持“三河三湖”水污染和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探索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快建立有效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机制,探索建立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以及跨流域、跨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创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政策环境,抓紧研究出台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收费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