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全国20个主要产煤省(区、市)瓦斯治理领导小组重视加强瓦斯治理督导工作,推动了瓦斯治理“七项措施”的落实。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各督导组对纳入煤矿瓦斯专项治理督导范围内的2296处矿井,全部实施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查处超通风能力的矿井92处;对839处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全部进行了评估,评估率100%;已整改重大隐患5160处,占查出重大隐患的95.2%;责令停止作业的工作面729处次;45个重点监察煤矿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86.1亿元,实际使用76.0亿元,占提取费用的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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