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工业生产力研究所(IIP)在云南丽江正式发布了与国际能源署合作完成的《工业能源管理项目报告》。该报告是国际能源署向世界各国提出的25条节能政策建议的一个成果。在相关国家已有经验、专家研讨和最佳案例研究的基础上,该报告提出了在国家综合政策框架内成功实施能源管理项目的四个阶段和十个步骤,为各国政策制定者实施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了指南。
中国从2002年就开始了能源管理体系的相关研究工作,于2009年正式颁布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国家标准。山东等地区开展的能源管理体系应用试点工作和国家认监委开展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也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中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作为对万家企业的一个要求,这是中国规模化系统化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标志”,工业生产力研究所中国区首席代表陈冬梅女士说,“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是推动企业实现系统节能和持续能源绩效改进的有效途径,但企业层面的实施应用与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和支持是密切相关的。爱尔兰、瑞典、丹麦及澳大利亚等国实践和经验都证明,能源管理体系的市场推广程度与政府牵头开展的项目有直接关系。”
政府设计和实施有效的工业能源管理项目,通过各种激励政策、配套措施和指导工具推动能源管理体系的应用,不仅可以帮助工业企业对能源利用进行系统地跟踪、分析和规划,从而提高企业能效和长期竞争力;还能促进政府协调整合相关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从而以成本有效的方式实现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工业生产力研究所全球执行主任沙济舸说:“能源管理项目在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四个阶段如何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建立节能政策措施与能源管理体系应用的对接,鼓励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技术咨询及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全程参与,并充分调动银行等融资机构的积极性,会对项目的成功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