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初欧盟与突尼斯签订的“欧洲与邻国合作伙伴条约(IEVP)”,欧盟委员会最近向突尼斯提供了第一笔资金,金额达7300万欧元。该条约拟于2007年至2010年期间,向突尼斯提供总额3亿欧元的财政支持。
今年对突财政支持的重点是可持续发展,增强其竞争力,以及与欧盟法规接轨,以便适应2007-2010年发展计划。
2007年欧盟的行动计划将着重支持联系国协定及欧洲邻国政策(投入约为3000万欧元)的相关计划,其目的在于支持突政府管理和所有公共机构,提供经验、技术及实现针对深化欧突自贸区及经济自由化改革所需的必要手段。
为支持合作的配套改革及方式,该计划也开始涉及新的领域,比如移民、司法和环境方面的合作。2007年,欧盟为突能源环境计划提供了4300万欧元的资金支持,旨在支持该国的环保政策和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支持突政府对于实施开展该政策的行政管理,致力于天然资源(尤其是沿地中海海区域和生物多样化)的保护和持续开发,以及鼓励提高突社会各阶层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
该计划还支持工业企业在减少污染方面做出的努力,在此前提下,将提供约1000万欧元资金,针对突尼斯化工集团的环境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改良行动,此举将有利于减少该集团各生产基地对环境带来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