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合理控制火电等重点行业发展规模,优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区域空间布局。”近日,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在描述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能效水平方面,对电力行业的要求摆在了更显著的位置。电力行业作为一直担当节能减排 “先锋主力”的担子更重了。
面对调结构、提能效以及更加繁重的节能减排任务,电力行业又该如何行动?
2000万千瓦目标合理关停速度要适当
《规划》提出,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其范围被确定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以及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在2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对比来看,2000万千瓦的目标远低于“十一五”时期预设的5000万千瓦目标。业内专家普遍看好电力行业完成这一目标。但在是否会如“十一五”时期那样超额完成任务的问题上,预计不会超过预期目标,关停空间已十分有限的观点占据多数。
不能忽视的是,电力行业在“十一五”时期关停小火电机组7683万千瓦,超额完成了任务,为节能减排付出了巨大努力。
“目标能够实现,但关停速度需合理,必须在保持增量的前提下,控制减量的速度。”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对记者说。
他认为,目前火电投资放缓,火电装机容量和增速呈快速下降趋势,因此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速度不宜过快,可在增加一部分热电联产、燃气电站的基础上,以合适的速度关停小火电机组;此外,他强调,关停不可一刀切,一些处在关停容量范围内的热电联产机组要适当保留。
火电发展应保持合理速度布局要继续优化
《规划》提出,要合理控制火电等重点行业发展规模,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准入门槛;对电力等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此外《规划》就发展水电、核电的发展方式和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
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商业化利用,加快分布式能源发展,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方面进行了阐述。
近期,火电投资的积极性以及规模连续下降已经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注意,由此引发对电力供应形势的影响的担忧也“水涨船高”。对于《规划》提出的合理控制火电规模的表述,王志轩分析称:“合理控制,强调更多的是应该合理保持发展速度,在环境承载力较弱和环境容量较小的地区控制火电的发展规模,并非不发展或减少发展。另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火电的支撑,所以,保持火电合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是必要的。”《规划》提出,要优化电力等重点行业区域空间布局。“实际上,这是为合理控制火电行业发展规模、促进新能源发展提出的指导意见;在考虑我国资源分布和优化配置的前提下,根据东、中、西部的环境承载能力和实际情况,发展不同类型的电源。”有关专家表示。
煤耗再降8克指标下达要完善配套办法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将继续 推动能效水平的提高。其中确定到“十二五”末,火电供电煤耗要由333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至325克标准煤/千瓦时,调低8克标准煤/千瓦时;火电厂用电率由6.33%下降至6.2%,下降0.13个百分点;电网综合线损率由6.53%下降至6.3%,下降0.23个百分点;加快现役机组和电网技术改造,降低厂用电率和输配电线损。
据了解,国家在确定《规划》中的降耗目标前,曾广泛征求电力行业意见,特别是煤耗降低标准上,听取了行业协会和不少发电企业的声音。
“普遍可以接受再降8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目标,但具体操作起来存在困难,主要是发电企业内部对指标执行分配上要制定具体的办法,大机组可多承担一些降耗任务,以减轻中低容量机组的负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发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志轩也对再降8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目标表示认可,但他同时表示,在当下火电企业普遍经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降煤耗势必会加重火电企业的在此方面的投入,进而增加其经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