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通知要求,出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考虑,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到2008年要全部退出市场。
据山东省煤炭管理局介绍,到2010年,山东省内煤炭年产量将基本稳定在1.5亿吨左右,关停并转小煤矿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山东省政府近日提出,要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严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小型矿山企业。按照要求,到2008年,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要全部退出市场。
日期:2006-06-20 来源:中国化工网 作者: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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