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23日,国家电监会邵秉仁副主席莅临华中电监局调研,并就《电力监管条例》落实情况和2006年及“十一五”电力监管思路召开了专题座谈。座谈会上,华中电监局和成都电监办先后汇报了《条例》的落实情况,并就落实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十一五”期间的电力监管工作思路进行了探讨。邵副主席在会上强调,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总结《电力监管条例》的落实情况,清醒认识电力体制改革的形势,找准工作定位,突出工作重点,统一思想,认真研究2006年和“十一五”监管思路。
邵副主席在听取汇报后强调,要清醒认识电力体制改革的形势,围绕大局、全局,找准工作定位。电监会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成立电监会就是为了要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机构运行三年来的事实证明,组建电监会是必要的,确立的框架和原则是完全正确的,但局部仍存在完善、充实甚至修订的问题。当前,我们要坚定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推进市场化改革切入,以市场机制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制,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区域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重点加强一线监管。
邵副主席强调要紧抓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要以区域电力市场为主要模式,探索建立电力市场的经验,通过区域电力市场建立区域竞价平台和推进省内合约交易;二是落实电力安全监管。主要是电力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其它涉电的安全问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管;三是市场准入的监管。在相关法规出台之前,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四是强化服务监管。首先是搞好“三公”调度的监管,这是《条例》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你们提出搞电网运行考核很好,下一步要把工作做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并将“三公”调度情况及时反映给地方政府。其次要强化供电服务监管。供电服务涉及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最能发挥监管机构作用和树立我们良好形象的环节,要让老百姓有地方投诉,并利用新闻媒体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五是完善机构和监管职能。对监管机构的模式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省级监管机构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区域监管机构履行职能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当前应重点加强对没有建立监管机构省份的监管。区域电监局和城市电监办要分工不分家,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密切配合。
邵副主席勉励大家说,各级电力监管机构组建时间不长,人员来自不同性质的部门和岗位,在新的岗位上的期望值也不一样,要注意统一思想,调整精神状态。在客观上要正确认识到新的机构建立和完善有一个过程,在主观上要振奋精神,充分发挥能动性,正确认清局势,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大胆创新,开拓进取,没有一股闯劲和大胆的精神是干不成一个崭新的事业的。同时,邵副主席要求加强后勤建设,关心和改善职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