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提出,重点支持七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高层建筑)及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利用太阳能公共区域照明技术;沿江、海、湖地区利用地表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利用土壤源及水源热泵技术;利用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利用太阳能与热泵复合供热制冷技术。
通知指出,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先支持技术先进且节能效果显著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鼓励推行能源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