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0时起,成品油价格再度上调 首席记者 史宗伟 周舸 摄
国家发改委19日宣布: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发改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决定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钱。同时,对煤价采取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成品油
背景
内容调控
国际油价上涨
我国原油消费近一半靠进口,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日益突出。炼油企业生产亏损加剧,造成了部分炼厂特别是地方炼厂停产和半停产,影响成品油市场供应。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地区再度出现排队加油、停供限供的现象。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国内成品油供给,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
内容
成品油价格调整
这次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调整。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调控
公交出租车不得提价
为控制调价连锁反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均不得提高。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采取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
铁路货运价格、民航燃油附加标准以及公路客运价格允许适当疏导,但必须从严控制,由企业自行消化一部分成品油提价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防止价格水平不合理上涨。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的工作力度。
补贴
低保每月补贴15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 从7月份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农村增加1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
煤
调控
限价
实行价格干预
今年以来发电用煤价格持续大幅上涨,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仍将呈上涨态势。这次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会对发电用煤价格产生拉动作用,为防止煤、电价格出现轮番上涨,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限价
不超过19日结算价格
这次对发电用煤价格主要采取了最高限价的干预措施,即要求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车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出矿价(车板价)一律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电
背景
内容
电力企业成本上涨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电力企业成本增支因素较多。
一是电煤价格持续大幅攀升。据中电联和煤炭运销协会统计,2007年全国发电用煤平均每吨提高25元;今年以来,又连续两轮上涨近60元,两年累计每吨上涨80多元。电煤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发电企业普遍出现亏损。今年1-5月份,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等中央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中除华能集团略有盈利外,其余四个集团公司都出现了严重亏损,发电企业亏损面达到80%以上,部分发电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局面。
二是电厂脱硫成本增加。
三是“十一五”期间为提高电网输配送能力,电网企业每年增加投资3000亿元左右,增加了还本付息额的负担。另外,为鼓励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需要适当提高。提高电力价格适当补偿电力企业成本增支,有利于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资源节约。
内容
居民生活用电不涨价
这次电价调整,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平均涨幅4.7%。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未作调整。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为支持地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对四川、陕西、甘肃省受灾严重的县(市)电价不作调整。
同时,还对电网销售电价结构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一是全面推行城乡用电同价。二是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三是适当调整电价结构。进一步拉大各电压等级差价,并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适当提高基本电价在电价总水平中的比重。
影响
对物价总水平影响不大
总体看,这次电价调整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不大。这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没有调整,不会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产生直接影响。粮食价格变化对物价总水平影响至关重要。农业和化肥生产电价不调整,有利于稳定粮价,进而稳定农业生产,减缓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压力。工商企业用电价格调整后,对物价总水平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