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抓紧完善各项财税政策,建立健全节能长效机制。这其中包括允许节能设备增值税进项抵扣,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研究开征环境税等。财政部将研究制定《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的节能减排设备目录》,允许企业将新购入的目录内的节能减排设备所含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按照中国目前现行的税法规定,中国增值税采取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征收,但是企业进行的设备投资不允许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中央财政还初步考虑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政策。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为270亿元,其中用于节能的有125亿元。具体使用方向包括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60亿元,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0亿元,建筑节能补助资金15亿元,支持推广高效节能灯等节能产品和支持节能能力建设资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