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管志江等在中洛输油管线打孔盗油特大团伙盗窃案,近日进行一审判决。15名被告人经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并处罚金。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被告人管志江、管总军、管银刚等人,多次窜至河南省濮阳县清河头乡、鲁河乡,濮阳市高新区境内,用事先准备好的钻、焊把线、阀门、塑料管、高压管等作案工具,在中洛输油管线打孔43处,窃油共计160余吨,价值达70余万元。
被告人程瑞宽、黄光民等人,在明知是窃油分子打孔盗油的情况下,仍然为窃油分子提供运输车辆,并将管志江等人所盗原油以1800元/吨的价格予以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