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波又一波创纪录的石油价格,让多数国家饱受其苦。在油价的考问下,一些国家的目光转向了北极。尤其是地理位置处于北极“油仓”周边的国家,通过对北极石油的开发,重新划定世界原油的供需格局,正在从冲动上升为行动。
俄立法开采北极石油
继率先在北冰洋海底插旗宣布主权之后,俄罗斯又成为北极石油开发的先锋。7月18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颁布了尽快开发北极的法令。法令授权俄联邦政府可以跳过竞拍程序,指定企业开采大陆架上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梅德韦杰夫表示:“大陆架是我们的国家资产,政府将采取挑选公司来开发北极地区石油资源这一异乎寻常的步骤,而不是进行拍卖或招标。这项法令意在保证国家财富得到合理利用。”这一法令的颁布,意味着俄罗斯对北极地区的能源开采已经提上日程,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俄罗斯石油公司将有可能垄断俄大陆架的石油开采。
按照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初步评估,俄罗斯共有420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有争议地区120万平方公里,大陆架资源的油气当量大约为1000亿吨,其中75%为天然气。这些资源的70%位于俄罗斯北极地区西部的巴伦支海和喀拉海,如果开采顺利,这一地区的开采能力将达到每年8000至9000万吨标准燃料。为了促使国有大型能源企业积极投入大陆架的开发,俄罗斯财政部为其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公司将得到10至15年的免税期,期限取决于这些公司持有何种开发许可证。
开采需要天价成本
虽然有政府支持,但是北极石油开采先期所需投入的“天价”成本,还是让外界怀疑仅仅依靠俄气和俄罗斯石油公司自身的能力能否完成此项重任。
俄罗斯石油公司预测,为开发俄罗斯大陆架,不算争议地区,在2050年之前需要投资61.6万亿卢布(约合2.5万亿美元),如果开发争议地区,则还需要追加10至12万亿卢布资金。按照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制定的2020年前矿物原料再生产长期纲要中指出,北冰洋、远东海域和里海的石油天然气田地质勘探的总投资为7902亿卢布,其中财政拨款仅为6.8%。此前,俄罗斯大陆架的石油气项目的地质勘探工作主要依靠外国公司的投资,而刚刚通过的俄罗斯战略领域外国投资法中关于只有俄罗斯公司可以参与俄罗斯大陆架开发工作的规定,则使这条主要融资渠道被关闭。俄罗斯三方对话投资公司的分析师瓦列里·涅斯捷罗夫认为,对于开发大陆架所需的“庞大投资”,最后还是可能由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气的外国合作伙伴来支持,如果没有这些外国投资公司支持,不可能实施大陆架开发项目。而Financial Bridge公司分析师德米特里·亚历山德罗夫则表示,虽然俄罗斯石油公司将很难独自为开发大陆架进行投资,但是最后将很有可能是国家出面进行直接投资。他认为:“完全有可能建立一个名为‘大陆架’的国家优先项目。”
多国在北极博弈
俄罗斯对北极的开发刺激了北极周边的国家,7月17日,美国海岸警卫队司令、海军上将Thad Allen表示,俄罗斯正在赢得争夺北极资源的战役,美国政府应该拨款建造新的破冰船。他警告说:“由于美国在北极的战略利益正在扩大,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内,我们所拥有的极地破冰船数量已经受到威胁。”美国对开采北极地区石油的想法可以追溯到1977年,当时美国国会向内政部咨询开采北极地区石油的可行性,但因环境保护问题最终此议案被搁置。在随后的30年时间中,此议案仍在不断被提交讨论。作为世界上第三大石油输出国的挪威,去年年底即制定了为期两年的北极钻井勘探计划,以确定挪威未来可能拥有的北极油气储量。
北极地区占世界原油储量25%和天然气储量45%的庞大资源让有关国家眼红。但北极地区异乎寻常的复杂环境,也为单一国家凭自己的财力、物力与技术进行开发设置了障碍。
前不久由加拿大、丹麦、挪威、俄罗斯和美国召开的北极周边5国部长级会议上,各国也都同意通过1982年达成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来解决北极领土纷争问题。并根据互相信任和透明的原则,加强包括科研在内的北冰洋地区的合作。根据该《公约》,上述5国所拥有的只是其领海范围内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能源开采权。而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外的海洋属于“国际海底区域”,《公约》中明确指出,“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属于“全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都享有对“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权利。因此,中国也应该及早建立起专职机构对中国北极权益问题进行研究与维护,以便在未来的角逐中争取到更多的主动,为和平开发北极承担起一个大国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