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政策 » 中国能源政策 » 能源政策导报

苏州市汽车补贴政策

日期:2014-11-26    来源:中国苏州网  作者:中国苏州网

能源资讯中心

2014
11/26
22:32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资讯

关键词: 苏州市 汽车 补贴 新能源

    近日,苏州市制定细则,明确了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多可获补贴3.6万元。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精神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为及时兑付市级补贴资金,苏州市制定了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市级财政资金的补贴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和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是指在苏州市区(除吴江区外)工商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使用和服务单位,私人消费者是指具有苏州市区(除吴江区外)户口的新能源汽车使用个人。
  在市级财政补贴标准方面,2013年和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明确,市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车辆类型、纯电续驶里程等核定补贴资金。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每辆可获2.1万元至3.6万元的不同档补贴,纯电续驶里程越长,补贴越高;纯电动客车主要依据车长来给予补贴,车长超过10米的,可以获得每辆30万元的补贴;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助9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每车补贴总额不超过9万;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贴12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贴30万元;对实行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财政给予15%补贴。此外,2015年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及推广应用实际另行制定。
  在补贴资金的发放方面,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拨付,每季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