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合作项目”于1999年正式启动,由法国全球环境基金(FFEM)、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MOHURD)共同发起。中方项目主管单位为建设部科技司,法方项目主管单位为法国生态和可持续发展部,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设备、交通和住房部,外交部和法国全球环境基金联合组成的部际指导委员会(CIS)。国内项目合作单位包括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信息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示范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科学研究机构,建筑质量认证和检测机构,高等院校,建筑设计公司和材料供应商等。
“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合作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示范项目引进法国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和模式,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合中国城乡建筑节能的技术和方法,为国内建筑节能与供热改革提供经验和建议,以降低建筑能耗、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项目目标是:1、与中国的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基于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黑龙江省、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紧密合作,通过
中法两国之间的交流完善节能产品的认证体系;修订供热规章以及节能、空调标准;评估项目产生的影响并开展成果的推广。2、持续优化建筑的建造。在建筑建造过程中,不断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改善建议,包括节水、空气质量、环境友好材料的使用、外部环境的美化和改善、住区交通等。3、针对地产项目采取有效行动。对于示范城市已正式立项并获得融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引入建筑节能优化措施。采取全面改善建筑环境质量的措施,包括室内空气质量的改善,促进冬季太阳能吸收的建筑设计图纸的优化,供热管网和供暖调节系统的优化,通风、照明和遮阳系统的完善。
项目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部分,我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和协调,并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中央部分。法方在中央部分对中方资助约15万欧元,包括:1、制定法规、标准和认证,6万欧元;2、成果评估,2万欧元;3、项目成果宣传和扩散,7万欧元。地方部分是在黑龙江省、上海市和北京市三个省市实施,具体内容包括寒冷地区农村住房供给(黑龙江)、既有住房供热改革(黑龙江)、北京整体环境质量改善、上海市供热与空调系统节能、促进产业合作等。由法国全球环境基金(FFEM)与各省市分别签署合作协议,法方资助共约600万欧元。原定项目实施时间为2004.8-2007.5,但因地方示范项目内容的调整,项目延期至2009年8月份结束。
二、主要成果
项目主要围绕三条主线开展工作:1、提供新技术方面的建议以提高建筑能效。在建筑设计、节能、环境质量、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国专家组,就具体开发项目向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优化建议,并评估这些项目在建造成本、降低能耗以及建筑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影响。2、协助中国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编制新的热工规范和推进供热改革。基于法国和欧洲的经验,通过以培训为主的方式提供有关法规和标准化方面的技术服务。3、培育技术合作伙伴并促进创新。促进企业、院校、国际组织之间的交流更加便利,以更广泛地传播建筑节能技术,并从而获得一系列的改进行动。同时启动建筑市场和环境(清洁发展机制)方面的战略研究。
“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合作项目”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建筑节能方面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模式,促进了中法两国在建筑节能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1、中法两国在建筑能效提高方面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这些合作机构包括国家、省级和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科研机构等;
2、共完成了11个示范项目,示范建筑面积新建为87万平方米,改建为2.9万平方米。目前,所有示范项目均已完成工程建设,全部投入正常使用;
3、建筑节能增量投资约1亿元人民币。法方提供资金约3000万人民币,中方投入约7000万人民币;
4、示范项目以少于7%的成本达到了节能50%的目标,与常规建筑相比,获得了更好的室内环境;
5、示范项目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0,000 吨;
6、完成《严寒、寒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节能改造指导意见》;
7、修订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订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空调节能标准》;
8、评估子项目:①完成了《中法建筑节能与可持续住宅示范项目评估办法》的研究制定;②对2006年底完成的黑龙江省示范项目(包括哈尔滨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黑河农村节能住宅建设和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上海市示范项目—碧林湾苑住宅小区初步进行了评估;
9、宣传和扩散:①国际交流:2006年12月,组织四川省建设厅、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唐山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等相关人员赴法国、奥地利进行建筑节能考察与学习;②2006年6月建立了中法项目网;③在相关媒体开展了宣传报道;④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与“北方地区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同期在天津组织召开了建筑节能技术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