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风电2亿千瓦,光伏1亿千瓦,这是《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可再生能源设定的发展目标。但现实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传统化石能源存在着利益博弈,弃水、弃风、弃光等相伴而生的痼疾也一直难以根治。
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长期依赖的补贴政策也开始松动。今年年初,发改委正式公布了陆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结果,将第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最近也有消息称,明年光伏电价补贴也会大幅下调,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削弱。
面对重重阻力,如何才能实现未来中国的能源转型目标?
限电利益之争
2月5日,在绿色和平组办的“中德能源转型论坛”上,各路专家学者对中国能源转型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
“我常说为什么弃风限电啊,是因为谁发电谁挣钱,你不让火电发电,火电就挣不了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直言,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存在利益之争。秦海岩表示,在哈密等“三北”地区,一些可再生能源项目还没怎么发展,火电基地就先建起来了。“如果这样搞下去,结果谈何调整啊?”秦海岩对可再生能源的未来表示担忧。
其实,在西北部一些能源大省,这种不同电源之间的利益之争相当普遍。由于远离用电负荷中心,当地丰富的电力资源难以就近消纳,只能通过外送通道输送到用电大省。但现实是,外送通道建设远远赶不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步伐,这就造成了风电、光伏与传统火电抢通道的问题,如果给火电让位,弃风弃光就不足为奇了。
甚至在不同省份的不同电源之间,这样的利益之争也难以避免。内蒙古电力公司电力调度主任候佑华对研究员吴可仲称,“去年湖南省全省火电告到了能源局,这时我们出台的政策是,大量的要救湖南的火电”,候佑华表示,湖南的火电得救了,意味着四川的水电就得弃水。
为何湖南火电得救了,四川水电却要倒大霉?其实早在2013年,河南也曾上演过类似的戏码。当时,河南在当地火电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仍然不得不按照计划从西北和山西等地购入20多亿千瓦时的电力。表面这种利益之争的背后,折射出的是电力市场长期缺乏统筹兼顾的深层次问题。说白了,就是行政计划调度过度干预市场选择,从而导致资源错配。
电价体系如何设计?
对于中国能源转型面临的困境,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环境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Hans-JoachimZiesing博士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消费者对价格是比较敏感的,在中国的体制中如果没有价格信号,你不可能改变任何人的行为方式”。Hans-JoachimZiesing认为,中国能源要想成功转型,电价必须改变。
“几年前德国对海上风电很便宜,当时觉得很简单就能传输过来,现在我们把海上风电又重新定价了,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要调整”,谈及中国的电价政策,德国联邦环境署环境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处处长HarryLehmann博士从德国能源转型的案例中给出了自己的看法。HarryLehmann认为,电价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要适时调整,“我们要找到电价合适的范围,某些行业电价要高,如果这个行业用电过多、负荷过大,就要给出电价的提高信号”。
候佑华表示,前几年一些可再生能源项目争先上马,核心问题就在于价格引导。“现在光伏也是大家一窝蜂的上,也不考虑需求,它本质上也是一种价格的引导”,候佑华认为,要想成功实现能源转型,就要设计一个合理的电力价格体系。
那么怎样的价格体系才算合理呢?候佑华对笔者表示,至少应该符合三点要求:一是不要造成电源大规模、集中的建设,特别是技术还不是太成熟的一些电源的大规模集中上马,否则会带来很多问题;二是使相关各方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利益预期,但又不能获得暴利;三是要使价格体现出责权利,就是收益越高风险越高的原则,不能只让大家看到收益而看不到风险,这样会使大家建设过程中不理性。
“市场化是解决的主要手段”,候佑华最后强调,只有市场化的价格体系才能使资源配置达到合理,而且才能够做到责权利对等统一,如果没有这种责权利对等统一的关系,靠人为设定一些价格,解决价格中各种各样的问题,那是做不到的。
“真正决定能源走向的是能源价格,所以只有市场化的价格体系,才能真正使你的能源体系走到合理的和你想需要的方向上来”,候佑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