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深圳发改委能源与循环经济处消息,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发改委组织实施了此次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据了解,此次政府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包括《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智能电网、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页岩气等八大新能源细分领域。
针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实际,深圳政府此次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将实施不同的“输血”方式,具体将针对、国家/省级项目配套扶持专项、工程实验室扶持专项、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分别采取贷款贴息、直接补贴、投补结合等不同的资金扶持方式。上述八大新能源细分领域中的产业化项目按照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总额为产业主管部门核定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此轮扶持计划中,还对深圳新能源产业中由国家/省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组织实施的新能源产业领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或分支机构等,采取直接补助方式进行帮扶。政府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产业化项目建设所需的成套装置、设备仪器、相关软件及技术。市政府的补助资金与国家/省补助资金的总和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深圳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工程实验室建设也可以申请政府资金直接补助,但每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此外,深圳新能源产业企业还可以申请政府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扶持补助,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