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文要求,将航空公司对旅客征收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从现行的每吨414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860元,达到5000元,提高幅度为21%。也就是说,原来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达到每吨4140元时航空公司即可收取燃油附加。今后,综合采购成本不足5000元,航空公司都不能对旅客收取燃油附加。
今年2月,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下降到3782元,航空公司暂停收取燃油附加。4月份,综合采购成本回升到4169元,按照原来的联动机制起征点,达到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的条件,而按照此次调整后的起征点,则仍不收取燃油附加,今后何时恢复需根据油价变化确定,短期内可能性不大。同时,起征点提高后,相同油价水平下的燃油附加标准也将明显降低。此外,民航局下调了2015年度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中的单位收取率,降幅达5%,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旅客支出。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运输研究部主任高月娥对中新社记者分析说,燃油附加起征点的提高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将有效降低旅客出行费用,特别是短途旅客的燃油附加负担。她透露,按照2014年民航运营数据模拟测算,此次调整后,相同油价水平下,8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每航次可节约20元,800公里以上长途航线可节约30—40元,有利于拉动消费。对航空公司来说,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运输组织效率,长远看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旅客和航空公司账单的变化,此次调整更重要的意义是中国民航旅客票价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国内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始于十年前。当时,中国石油资源紧张,国际油价快速上涨,而航空公司机票价格被政府严格限定在“天花板”之下。考虑到燃油开支在航空公司运输成本中的占比超过三成,官方允许航空公司在油价超过4140元时,收取燃油附加以对冲成本增支。
高月娥介绍说,在2009年时,官方建立航空煤油燃油附加联动机制,政府公布最高标准的计算公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航空公司基本都按照最高标准收取。“我们看到一个怪相,就是机票不停打折,但燃油附加却丝毫不减”,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
这位业内人士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官方此番提高起征点正逢其时,新政将压缩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的空间,促使航空公司投入更大精力,实行更加灵活的定价策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吸引客源,从而提高航空公司票价市场化运作能力和水平,为票价全面走向市场化奠定基础。
高月娥也表示,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经历来看,当民航票价从政府管制走向市场化运作,政府出台燃油附加政策也将成为历史。从这个视角来看,此次提高燃油附加起征点本身也是中国民航票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