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期
首先,凡是石油资源大国,都应该是我国企业海外石油投资合作的对象。但要区分具体情况,根据政局、安全、政党变化的稳定性划分投资等级,采取不同的国家战略。对于资源丰富,政局相对稳定,没有内乱和内战的国家,重点进行国家间的投资协定谈判和投资保护,通过制度完善来促进投资;对于政局稳定,国家相对安全,但政治主张、宗教等与我国不同的,应积极融合、适应,加强投资和贸易合作。对于内部动荡乃至有内战的国家,需要等待时机。特别是要研究和关注这些资源国家的政局稳定,把这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前提,在保持外交许可的前提下,加强在其国内的多方面接触。
其次,要重点向一些石油资源发展中国家进行中国故事的宣传,把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的经验宣传好,讲解好,促进这些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发展,促进其政局稳定,经济和社会稳定,把不安全因素转化为安全因素,对于过去投资的项目重新运行起来。
最后,完善石油国际管道线的建设,加强安全保障机制建设。通过石油管道线,建立起管道线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协调机制,加强相互的贸易、投资往来以及投资开放和协议谈判。将石油投资与各国本币计价、计算、清偿、融资等结合起来,与各国石油期货交易市场连接起来,乃至建立起石油管道国家的货币汇兑交易市场,减少对美元的依赖。
(二)中期
首先,着手协调建设南亚和东南亚国家的石油管道线,尤其是协调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不丹、缅甸等国家,在多方许可的情况下,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小组,就项目投资的内容和规划进行设计和协调。
其次,更多地深入委内瑞拉、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以及中亚国家的石油投资,并且将对这些地区的石油投资扩展到天然气、矿产资源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使得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能够顺利运出,并就在这些国家的投资进行协调。天然气投资,应该重点在土库曼斯坦、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尼也可以重点考虑,离我国比较近。
最后,建立起海外能源投资的协调机构或自律组织,防止海外投资恶性竞争。要重点研究三个投资级别的石油国家中,哪些国家石油投资的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政治和安全条件、开采条件和运输便利等更好,然后进行投资决策。
(三)近期(1年-2年)
首先,重点在西部中亚国家和海外已经收购的企业、项目进行投资,尽快完善与俄罗斯、中亚国家的石油管道投资和建设。同时,选择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委内瑞拉作为投资国的重点,确保投资增加和稳定,保障企业作业量增加,权益内的产量增加。其他地区的投资项目保持稳定。
其次,作为投资形式,近期研究外汇储备投资石油的渠道,并形成文稿,上报决策层和有关部门。石油投资形式可以采取向政策性银行划拨外汇储备或者注入外汇资本金的形式。
再其次,着手建设中国能源资源海外投资项目和数据分析库以及相应的机构,切实把握能源供求变化趋势和能源结构调整的趋势,为石油等能源投资决策服务,为金融决策服务。
最后,就建设横贯印度东西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进行访问、沟通、协调,如果该项目能够成功,对南亚和中国经济发展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