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国家环保部公示了新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在列。文件显示环保部于4月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正式受理。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介绍,该项目的主供气源为新疆准东综合示范区的煤制气,重要气源为伊犁地区的煤制气,中石化西北地区的常规天然气、煤层气和页岩气作为重要补充气源。天然气目标市场为西北、华中、华北、泛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
项目线路总长8372km,设计输量为300亿方/年,总投资1399.4481 亿元,包括1 条干线昌吉(木垒)-韶关,伊犁、准东、南疆、豫鲁、赣闽浙、广西6条支干线,沿线途经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13 省(自治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能源[2013]1844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2013年初,国家发改委配套批复了煤制气气源工程,计划在五彩湾、大井、西黑山,喀木斯特以及和什托洛盖矿区附近的工业园或无煤带布局5个气源点工程,分别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等企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建设,总规模为300亿立方米/年。
此次中石化煤制气外输管道项目若顺利批复,将显著提振煤制气上游开发,加速煤制气项目审批,并影响天然气管输环节市场格局。但媒体近期曝光的若干煤制气项目问题和风险,同样值得警醒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