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有丰富的水电资源。水电一旦建成,其运行成本很低,有足够竞争力在能源与电力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四川也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占据资源地利优势,投资成本低的天然气发电类型(通常单位千瓦投资比煤电低30%)往往具有更低的长期平准化发电成本,会在水电之外拥有优势。
随着水电装机不断扩大,四川水电弃水问题日益严重,引起政府、发电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截至2014年12月底,水电装机达到630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比例接近80%。而本地负荷增长较为缓慢,最大负荷目前还不到4000万千瓦,丰水期弃水严重,到了枯水期,水电出力大幅下降到丰水期的50%甚至更低,还需要其他额外的电源才能满足本地电力需求。
水、天然气为主的电力系统是四川的最优选择。从资源禀赋来讲四川具有丰富的水电资源。水电一旦建成,其运行成本很低,有足够的竞争力在能源与电力结构中占据主导的地位,这也是整个系统成本最小化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其他电源形式,无疑将拥有有限的发电小时数,主要应用于枯水期以及备用。
此外,四川也具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占据资源地利优势,节省能源的长距离运输成本(尽管天然气运输成本相比电力要低,节省的有限),其价格也相对的低。投资成本低的发电类型,比如天然气机组(通常单位千瓦投资比煤电低30%)往往具有更低的长期平准化发电成本,会在水电之外拥有优势。由于丰枯差别巨大,四川电网需要是一个足够灵活的系统,一个轻资产(除水电外)的系统,以适应这种巨大的时间尺度上的出力波动与需求变化。
但是,我们没有看到这一情况在现实中出现。目前,四川还有1500万千瓦左右的煤电,其利用小时数在基于政治性的“利益平衡原则”照顾下只有3000小时左右。在这种情况下,长期来看,系统的经济性比不上水电、气电系统。
无疑,这不是一个基于四川资源禀赋与比较优势的最优电源结构。政府过去对各种电源项目的投资控制,可能是形成这一扭曲的原因之一。而在天然气使用上的地区优待与歧视的存在,可能也是一个相关的因素,但相关的程度未知。这20%的煤电是如何形成的需要一个详细的历史回顾与研究。
弃水的原因归于“电源电网不够协调”是误导性的。对于一个水电项目,其市场在哪里,本来就是项目可研报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在项目级,可能会由于电源电网的建设周期、可行性与进度问题产生错配,造成水电无法消纳。电源电网不够协调的说法对于一个项目是成立的。
但是超越了项目层面,在一般意义更长的时间尺度上,这种说法就更像对存在问题的另外一种表述,而无法构成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加强协调”的说法也不意味着任何方法论。任何的弃水解决方案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何为“好”,何为“不好”的价值标准,而不是说“电只要用了就是好的”。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以何种价格何种方式给用了。否则,整体而言可能还不如弃掉(当然,赢家输家可能发生变化)。
由于电力传输高损耗的特点,过长距离的输电(比如超过1500公里)在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向。过去发生的水电消纳困难,到底是行政不当干预资源优化配置问题(不买便宜的,只买本地子公司的),还是长距离输电缺乏经济吸引力,并不显然。其原因是复杂的,一些先入为主的看法(比如省为实体限制了清洁能源消纳,所以就扩大实体的地理覆盖范围。演化到现在,西电东送朝向了另一个极端方向,成为了政治任务),更多是基于那个时期的产业环境,可能对目前的问题并没有确切意义。四川水电的消纳思路,需要强调本地与就近的基本效率原则,以更好地体现本地电厂与用户的福利,这也是其竞争力所在。
在这方面,要特别注意消除对本地电力消费的歧视。本地销售电价高高在上,纹丝不动,却认为本地缺乏电力需求(需求本来是可以创造的),寻求外送的解决方案,甚至“外送电价不高于本地上网电价”成为外送电的原则,造成了极大的效率损失。这是亟需纠正的。
需要尽快消除对高耗能产业的不当歧视。长期来看,经济系统是不存在电力过剩的问题。因为电力过剩了,应该体现为电力价格的大幅跌落,从而刺激电力密集型工业的发展。这一变化也是市场正常的调整,不存在政府额外干预的依据。
从根本上讲,对于高耗能的限制理由应该在于其对环境的负外部性影响,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环境标准的提高与执行的刚性。高耗能并不具有“原罪”,其用电行为并不存在负的外部性影响,高耗能享受优惠电价,是其用电特点决定的。
如果这种政策手段式的歧视可以消除,可以想象,四川地区的高耗能产业将具有多大的优势,电价完全可以低到美国中西部资源富集地区的电价水平。即使效率低一点,其本地使用节省运输成本,环境价格也低(这一点必须正视与承认),可刺激高耗能行业更合理的区域布局,特别是有色、钢铁、建材等产业高度集中。资源富集地区,将是我国的电力消费中心,超过1500公里的长距离的输电需求将不再需要。电力就地平衡效率最高的特点发挥的将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