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发改价格〔2015〕1344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事宜的请示》(内发改价字[2015]537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对《试点方案》有关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修改后的清稿见附件。
二、请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5-2017年)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报我委审核后实施。
三、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意义重大,情况复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