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5年6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及广东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等8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南方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013年底注册资本60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373家,参股公司106家,主要从事电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等5省(区)电网,开展相关的输配电和电力购销业务等。
据南方电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5842.48亿元,负债总额3822.56亿元,所有者权益2019.92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4469.72亿元,净利润84.54亿元,资产负债率65.43%,净资产收益率4.3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3.95%。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该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南方电网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贯彻落实西电东送战略;加强电网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保证社会用电和电网安全;实施集团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审计也发现,南方电网公司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13年,南方电网公司及下属云南电网公司等3家单位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时少计收入和成本各8.38亿元,合并财务报表未抵销部分内部交易事项导致多计收入和成本各1.63亿元。
(2)2008年至2013年,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及下属贵州电网公司等6家单位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78.61亿元(其中2011年至2013年45.21亿元)、接收的用户资产18.28亿元(其中2010年至2013年18.28亿元)增加实收资本。
(3)截至2013年底,下属广东电网公司等5家单位仍未按规定上缴2010年起停止征收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20亿元、2012年起停止调配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3.70亿元。
(4)2010年至2013年,下属广州供电局等7家单位每年将部分用户12月电量延迟至次年初确认,涉及电费收入约1.89亿元。扣除年度间利润影响因素后,2013年末未确认售电收入约4002.90万元。
2.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
(1)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电价政策。2010年至2013年,下属云南电网公司应收差别电价2.33亿元,实际收到1.31亿元,截至2013年底仍少收1.02亿元。
(2)对企业自备电厂的数量及其自发自用电量底数不清。按规定,自备电厂应缴的各项基金及附加由电网企业代征并上缴。南方电网公司下属5省电网公司和广州供电局均有自备电厂接入电网,但却不完全掌握自备电厂运行特别是自发自用电量的情况。据统计,2013年接入上述电网企业的自备电厂有近420家,自发自用电量为233.83亿千瓦时,在不扣除免征企业电量的情况下应代征基金及附加7.63亿元,实际仅征收1.75亿元。
(3)违规调度未经核准机组和无计划机组并网发电。2010年至2013年,广东电网公司违规调度15家未经核准电厂上网电量293.89亿千瓦时,涉及电费163.50亿元。截至2013年底,南方电网公司下属5家省电网公司调度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的19家电厂(63台机组)并网发电。
3.内部管理方面。
(1)2011年7月,在下属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双回±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招标中,评标委员会认定39家投标企业中有34家串标,中断了本次评标。2011年8月,南方电网公司未按内部规定对34家串标企业限制其12个月内参与投标,仅发出警告及扣分处罚,并组织了第二次招标,中标企业20家,中标金额21.10亿元。经核实,上述34家串标企业均参与了第二次招标,其中17家中标,中标合同金额17.20亿元。
(2)2013年,南方电网公司违反内部规定,同意因发生安全事故还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的一家企业参与投标土建施工项目,中标合同金额2.57亿元。
(3)2010年至2011年,下属广东电网公司未经招标,沿用以往招标结果,直接确定物资供应商294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32.64亿元。
(4)2009年至2013年,下属广州供电局未经招标,采取内部业务会议单一来源评审、局领导集体传签审定等方式,确定了咨询服务供应商,涉及合同金额4667.16万元。
(5)下属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下简称佛山供电局)恒益电厂“上大压小”接入系统工程决算完成投资2.58亿元,超概算0.73亿元(占39.46%),且个别现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截至2014年6月,佛山供电局未按相关规定向原核准单位报告概算调整。
(6)2010年至2013年广东威恒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业主佛山供电局同意,违规分包工程,涉及金额3.99亿元。
(7)南方电网公司信息化核心业务系统一体化程度较低,购电业务和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系统建设较滞后,决策支持系统等部分信息系统数据存在遗漏或重复、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发展潜力方面。
1.2010年至2014年初,南方电网公司的49个电网工程项目未经核准或备案即开工建设、总投资334.65亿元,截至2014年7月,尚有2个项目未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2.职工持股企业清理整顿仍不到位。
(1)2010年至2013年,职工持股企业从电网主业取得的关联收入占比虽有所下降,但仍超过40%。若考虑通过电网主业的影响力获取的用户工程等业务后,占比更高。如2010年至2013年下属佛山供电局职工持股企业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通集团)营业收入共计240.20亿元,其中直接来自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单位的收入为115.33亿元、承接用户工程取得的收入为83.51亿元,两类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高达82.78%。
(2)2009年至2013年,下属佛山供电局委托汇源通集团下属企业承担招标代理工作,且未按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导致汇源通集团其他下属企业参与投标并中标合同金额20.85亿元。此外,佛山供电局还违规将61个建设项目的监理和施工业务委托给汇源通集团下属企业,涉及金额6.27亿元。
(3)2010年至2013年,下属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以下简称江门供电局)自行组织的2.2亿元工程建设项目中,职工持股企业中标8993.04万元、占40.88%,该类项目评委会成员为系统内人员,且部分评委在职工持股企业持股。
(4)2004年至2014年,下属江门供电局1家职工持股企业长期无偿占用该局2459平方米土地建设办公楼。
(5)2013年,汇源通集团为佛山供电局承担人工、装修、应急抢修等各项费用9338.32万元。
(6)2013年至2014年,下属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以下简称东莞供电局)管理的集体企业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虚列支出将74.65万元存放账外,截至2014年5月底,有33.47万元去向不明;另有7.40万元现金收入长期未入账。
3.2010年至2013年,由于电网规划未纳入城乡发展规划、电源规划与电网规划不配套等原因,南方电网公司部分输电线路提前拆除形成损失或面临损失风险,抽查发现,净值1000万元以上提前非正常报废的输电线路7项(净值2.18亿元),其中已处理完的5项形成损失1.49亿元。
(三)廉洁从业方面。
1.截至2013年底,下属广东电网公司本部、佛山供电局分别向子公司、职工持股企业租用超标车辆25辆、52辆。
2.2013年中秋节前后,下属东莞供电局部分部门主管等人员接受所主管企业赠送的商场购物卡16.10万元。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0年以来对南方电网公司历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部分下属企业违规执行地方政府出台电价政策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南方电网公司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