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2月17日环保部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环发[2013]22号),“十二五”期间约需标准经费投入2.11亿元。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根据盘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已完成
修订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整合并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制修订合成氨、纺织染整、无机化合物制造、石油化工、制革、电池、钢铁等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修订火电、钢铁、水泥、石油炼制、炼焦、稀土、电池、锅炉、砖瓦、玻璃、陶瓷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强化和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修订生活垃圾焚烧等污染控制标准,针对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共处置新兴技术,制订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制订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制订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指南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等技术规范
研究制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
制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等管理规范类标准
二、在开展
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
修订海水水质标准
修订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修订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
逐步构建包含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三大类别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制修订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机化合物制造、农药、啤酒、屠宰与肉类加工、酒精与白酒、海水淡化、有色金属等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制修订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电子、工业窑炉、涂装、印刷包装、饮食业油烟、制药、医药、人造板、铸造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修订恶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修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强化和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危险废物等污染控制标准,针对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共处置新兴技术,制订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从制修订建材生产、再生材料添加、电子废物拆解和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不同资源再生途径及其产品的污染控制标准入手,以环境风险评价为基础,构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资源再生污染控制标准体系
以铁路噪声排放标准为基础,兼顾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内河航道等交通设施,整合制订交通干线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进一步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制对象和方法,健全涵盖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4类噪声源的高噪声活动或场所噪声排放标准。强化高噪声产品的噪声辐射标准制修订工作
针对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铀矿冶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制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多项配套规范
制订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制订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指南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等技术规范
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污染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制订沙尘暴和城市降雨径流污染等监测技术规范
制修订国家与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国家与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制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制订后评价技术导则/规范
制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规范等管理规范类标准
制订化工园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标准
研究制定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经济价值评价与等级划分,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导则与规范。制修订支撑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的标准与规范
研究制定环境风险源调查与识别方法、环境风险评估方法、事故应急规范等,修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探索制订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建设和管理规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指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预案和处置技术规范等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加快重点行业或领域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与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不断加强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制订工作,推动可持续消费。以环境保护标准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兴产业的发展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