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禹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检查,确保达标
按照大检查行动要求,督促新园热电、光大热电、禹王蛋白、贺友集团等4家重点涉气企业增上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全面实现了废气达标排放,加强对国控、省控、市控等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点源达标排放,保证一二污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实现了外排水质稳定达标。对辖区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环境监察新常态。根据区域划分,成立了5个环境监察中队,明确人员、任务和责任,实行公开挂牌监督及24小时不定期抽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现场环境监察30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恶性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有效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不手软
按照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要求,依据《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我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底数,掌握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治污设施不配套等违规建设项目现状。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批投入生产、批建不一、未验收投入生产、未经同意擅自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符合条件能够办理手续的项目积极督促企业完善环评手续,做到手续齐全,批建一致。41个违规建设项目中,审批权限为9个省批、26个市批、6个县批;上半年,41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完成审批5个,已完成评估3个,已编制环评5个,正在编制环评14个,未编制环评14个(其中3个已拆除)。
三、处理信访案件,确保件件有回音,群众满意
禹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群众环境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建立完善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不断提高办结满意率和服务满意率,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有力遏制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接到省环保厅信访平台电话举报14件,对群众所反映的畜牧养殖粪尿废水造成河流污染、企业废水污染沟渠等问题进行积极处理,案件处理率、办结率、回访率均达到100%。
四、部门联动,依法取缔“土小”企业
禹城市环保局安排监察大队4个中队对辖区内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对涉及9个乡镇、街道的17家“土小”企业,明确落实责任到乡镇,明确责任人,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行动,由当地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分别组织环保、公安、电业、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突击清理,“土小”企业全部关停取缔,从根本上清除了辖区内“土小”企业的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