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一些加工业、制造业等行业虽然投资力度较大、发展速度较快、规模渐成气候,但是盲目投资与无序竞争、低技术扩张与重复建设、生产成本加大与效益低下等诱因,导致企业亏损与倒闭严重连锁反应、总量过剩与结构性过剩并存、低端产能过剩与高端产能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瓶颈问题迫在眉睫,必须坚持“四结合”,瞄准结构调整精准发力,迈过产能过剩这道坎。
经济发展规律表明,供大于需更有利于企业竞争和技术创新,但如果产能过剩导致供大于求,那么就会爆发经济危机,导致市场无序。
近年来,我国一些加工业、制造业等行业虽然投资力度较大、发展速度较快、规模渐成气候,但盲目投资与无序竞争、低技术扩张与重复建设、生产成本加大与效益低下等诱因,导致企业亏损与倒闭严重连锁反应、总量过剩与结构性过剩并存、低端产能过剩与高端产能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 “去产能”放在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向全国发出推动部分产业结构调整总动员令,彰显了中央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心。
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瓶颈问题,必须坚持“四结合”,瞄准结构调整精准发力,迈过产能过剩这道坎。
控增与优存、退出相结合
控增,就是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规模、数量、发展链条,防止盲目扩张。同时,通过政策导向、典型示范和改进服务等保障措施,使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企业不断提高管理能力,自觉适应市场需求,用差异化策略焕发新的生机。从产业发展总体趋势看,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生产线随着房地产的增值不断延伸,一些煤炭资源产地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一如既往地盲目发展煤化工,一些规模较小的新兴产业也出现了投资一哄而上、重复引进和重复建设的倾向,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和引导,任其发展,市场恶性竞争难以避免,产能过剩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优存,就是推进同构质同技术同工艺的企业兼并重组或多家重组联合,依靠技术创新,优化存量,调整产品结构,做强做大做实企业集团。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举措,是化解产能过剩、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兼并重组”作为解决产能过剩的重要抓手,并提出资本市场要配合企业兼并重组,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坚持自主决策、自愿参与的原则兼并重组,确保市场化运作。市场要发挥引导作用,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市场体系。政府要发挥管理和服务作用,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各种保障政策,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压缩和淘汰过剩产能。
退出,就是遵循优胜劣汰发展规律,对粗放式生产方式的低技术高污染、高能 耗、高水耗的企业予以关停,淘汰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确保那些低端附加值以及能源消耗量大的企业加速退出市场。目前,我国产能过剩行业基本上是原材料型、高能耗型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必须从上述行业入手,通过关停并转、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加快清理退出,通过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标准、强化行业能耗、水耗、环保等硬性约束指标倒逼落后产能退出,通过实施合理的经济补偿和政策引导等综合配套措施强行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出,通过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解决企业退出后顾之忧,通过制定产业退出目录清单,关停、搬迁产能落后企业。
抑制与鼓励、扶持相结合
抑制与鼓励、扶持相结合,就是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企施策、保压并举手段,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坚决控制总量、疏解存量,抑制产能过剩;鼓励发展信息化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对多晶硅、风电设备、光伏等新兴产业,要集中有效资源,扶持企业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产业化示范,防止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
应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等产业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过剩的项目,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淘汰落后企业或联合重组或产业搬迁,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发布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及时公布产业规模、社会需求、生产销售库存、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污染排放等信息,纠偏企业产能过剩的方向盘。鼓励大企业集团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推广节能降耗、减排治污的新技术、新工艺,发展综合利用和改善生产装备水平。加快编制或修订专项规划,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要及时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支持新兴产业以多种方式联营,支持节能环保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还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改力度,对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节能和环保改造、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有市场需求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培育与提升、转移相结合
培育与提升、转移相结合,就是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导,抓紧培育一批信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辐射作用强的新兴产业,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制定出台化解产能过剩政策,明确技术创新路线图,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引导进行产业转移或转型。
培育与提升、转移相结合的核心是创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化解产能过剩的根本出路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必须把创新摆在化解产能过剩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转型(转移)升级产业的着力点,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一般性产业向高精尖转型,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亟待培育。
传统产业是新兴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如果为其注入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就能使其焕发勃勃生机。对于传统产业,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升级换代,提升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使其迈向中高端水平。对于产能过剩的企业,要采取就地提升技术水平、改善品种,就地转型或异地转移升级措施,使之转型向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同时还要防止出现企业企图用“腾笼换鸟”之法变换新的经营方式,提供有效供给,形成新的产能过剩。
企业主导与政府调控、市场引导相结合
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凭企业自身发挥主体作用难以完成,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扶持作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处置,妥善处理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系。
化解产能过剩所涉及的行业具有很强的市场性和全球资源配置特点,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又要辅之以政府必要的调控措施,更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只有“三个轮子”同时转,才能快马加鞭,加速化解产能过剩的步伐。
目前,产能过剩行业普遍面临“优”胜不了、“劣”汰不了的问题,其主因是盲目追求GDP,这也成为产能过剩的温床。基于此,必须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凡是市场和企业能决定的都交给市场和企业,激发市场活力。
政府各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淡化GDP,坚持科学引导和宏观调控相结合,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坚持分类指导、有保有压,扶优汰劣、升级淘汰,兼并重组与关闭破产相结合,优化企业结构和布局,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政策支持、财税政策调节,推动结构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利用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增强的“倒逼”机制,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主动调整产业结构。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开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在制度、政策上营造宽松的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继续简政放权、简化程序,鼓励和支持各种企业创新发展,保护各种企业产权和合法利益,提高企业投资信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
(作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