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快报》1月26日报道,厄财税咨询公司Fidesburo发布最新研究报告,引入“财政压力”(Presión Fiscal)新概念,所谓“财政压力”,是指各类税收收入(含关税和社保费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2015年,厄瓜多尔税收收入共约233.6亿美元,占实际GDP的33.36%,较2014年的31.31%略有上升(如不含关税和社保,其他税收占GDP的19.57%)。该比重在拉美国家中较高,仅2013年的巴西(35.7%)和阿根廷(31.2%)曾达到类似水平,说明厄总体税收水平偏高。
Fidesburo公司对厄税收情况做了较详细的分析。在所得税方面,各企业缴纳部分占全部税款的89%,个人缴纳所得税仅占11%,在活跃的22.8万家企业中,700家大型企业纳税占企业纳税额的76%;按纳税领域看,批发零售业缴纳税款占所得税总额的23.41%,其次是汽配业、金融保险业、基础设施,共计占总纳税额的5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