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通社2月9日报道,2月9日拉脱维亚政府会议审议批准了经济部起草的“关于天然气供应和使用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各企业有权自己决定到国外采购天然气并可使用国内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将其运到目的地,此举意味着拉政府决定在欧盟规定的2017年之前开始步入天然气供应市场化道路。
此前,拉电力公司两次向天然气公司申请自己从立陶宛采购液化气,均遭拒绝。拉社会服务协调委员会支持电力公司,主张尽早放开天然气市场,允许企业自行到国外采购运输能源。拉天然气公司对此坚决反对,认为按照欧盟与拉政府早年达成的约定及拉现行规定,2017年4月之前拉全国唯有天然气公司一家拥有采购运输分配燃料能源的权力。为此,拉天然气公司已将支持拉电力公司的拉社会服务协调委员会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