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印发《2016年电力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对2016年度电力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自查是基础、落实责任是手段、消除隐患是核心、防范事故是目标”的指导思想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目标,明确了电力安全综合督查的30项重点内容,其中:共性内容和专业内容各15项,专业内容分为发电、电网、电力建设项目三大类;明确了防台防汛、迎峰度夏、电网风险管控、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燃煤发电厂环保改造、发电机组涉网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反恐怖防范等督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工作方案》要求有关电力企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全资、控股、代管企业的复查,并督促整改;电力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参建各单位安全和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对发电机组涉网安全的检查。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根据《工作方案》安排,组织专家开展电力安全综合督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事故事件多发的电力企业,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电力企业,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