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国海油)与荷兰皇家壳牌公司(下称壳牌集团)在北京签署《关于增进在大亚湾合作的最终投资决定协议》,进一步扩大双方在南海石化项目的合作。
中国海油董事长杨华,壳牌集团首席执行官范伯登,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奕威共同见证协议的签署。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炼化公司总经理董孝利与壳牌集团全球化工业务执行副总裁范霍赋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协议签署后,双方扩建其各持股50%组成的合资企业——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壳牌)。在申报获得政府批准后,中国海油目前在该石化区建设的石化联合装置将与邻近已运营十年的南海石化联合体整合,由中海壳牌统一运营。
该项目包括正在建设中的一套可年产至少100万吨乙烯的乙烯裂解装置和其他衍生品生产装置,建成后中海壳牌目前的产能将提高一倍。项目还包括一套国内目前最大的苯乙烯和环氧丙烷(SMPO)生产装置。
协议签署前,杨华与范伯登进行了会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在炼化、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和LNG领域的合作交换了意见。
杨华表示,此次协议的签署是中国海油和壳牌集团合作共赢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中国海油希望在多个领域进一步深化与壳牌集团的合作。
范伯登表示,壳牌集团与中国海油的合作领域涵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这次协议的签署是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一次重要见证,壳牌愿同中国海油进一步扩大合作,在项目中应用新技术、创造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