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能源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10-68505051。
2015年,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206篇。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类信息13篇;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类信息60篇;国家能源局公告6篇;监管报告10篇;2015年部门预算以及2014年决算信息2篇;人大建议以及政协提案复文103篇;其他信息12篇。
二是加强能源行业重大事件、会议、活动的新闻宣传。
1、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新闻发布及解读情况。全年就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5〕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战略、成品油质量升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的工作部署组织直播访谈1次、发布新闻稿件37条、发布解读文章13篇。
2、能源行业新闻发布及政策解读情况。2015年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等能源行业重要政策文件以及《2013-2014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2014年在建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报告》等能源监管报告印发前,针对政策出台前、中、后三个环节,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请我局有关负责人、有关业务司负责同志或专家学者通过媒体吹风会、书面答记者问或接受媒体采访的方式,进行系统、深入的解读和说明。全年发布新闻通稿、图片新闻、视频新闻300余条,组织发布解读稿件21篇。
3、新闻发布会组织情况。结合我局重要能源规划、产业政策、重要监管报告发布情况,全年组织召开2014年风电产业监测情况发布会、2014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发布会、2015年电力可靠性指标发布会、上半年能源形势发布会、推进城市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吹风会、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运行一周年发布会共6场新闻发布会(通气会)。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和内容发布。
1、做好门户网站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制定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字〔2014〕166号),组织做好局门户网站、各派出机构和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网站普查工作,经过统计摸底和前后三轮检查整改,实现我局系统20个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及时、互动回应情况普遍提高,办事功能显著完善。
2、做好内容发布工作。201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加载2193篇信息,建设了“电力体制改革”专栏、解读与回应专栏,网站累计访问量7.2亿次,日均48多万次。全年中国政府网采用国家能源局网站信息110余篇,中央重点媒体转发我局门户网站信息200多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工作内容,不断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需要。
一是坚持创新载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作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接受处理公众的网上申请;网上信访专栏接收公众信访与咨询872件,皆按照信访相关规定认真答复;局长信箱和门户网站联络邮箱接受网民来信5274封,除重复、无效邮件外,对1093封咨询、建议、采访、交流等邮件及时予以回复。
二是认真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0件。按申请主体划分,公民个人申请151件,其他组织申请9件。按申请方式划分,通过网络申请数132件,通过信函申请数28件。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申请主要涉及项目审批(核准)信息以及能源政策类信息。
对所有收到的申请我局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处理,截至报告日期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9件,同意公开答复数6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不属于我局公开数2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3件,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22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为无偿提供,未开展收费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以国家能源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为2件。没有确认违法或撤销等不利复议裁决。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五、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15年,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在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开设行政审批窗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要求,我局在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了行政审批窗口,实现我局职责范围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同时出台了《国家能源局驻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内部工作规则》和《国家能源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事规则》,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纸质版和电子版在政务服务大厅展示、供申请人查阅,并将电子版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
2、在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窗口。2015年我局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场或电话咨询,在窗口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阅、办事。
3、建设企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我们开发了企业投资事项在线监管系统,实现我局两个企业投资事项,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核准和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核准,第一时间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将办事指南在平台上对社会公布。
4、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制定《国家能源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全国人大建议复文公开”和“全国政协提案复文公开”两个子栏目,全年公开人大建议复文60件,政协提案复文43件。
5、建设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平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国家能源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家能源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研究制定《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方案》,开通国家能源局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完成公众号注册工作并于2015年12月试运行。
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