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力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在2016年形成转化能力20亿标准立方米,到2017年达到30亿标准立方米以上。
《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资金予以优先支持,对经济效益好、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
同时,鼓励采用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融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包括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制,缓解资金紧张局面。
支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企业建设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lng、CNG加气站,鼓励企业建设配套储气设施,并在土地等要素供应上予以倾斜。
河北省是全国焦炭主产地之一,2015年焦炭产量5480.6万吨,位居全国第二位;作为焦炭生产的副产品,焦炉煤气资源丰富,年产量约260亿Nm3,除50%自用外,约有130亿Nm3可转化成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