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开善乡发生泥石流自然灾害,致使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生活营地被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福建能源监管办邱水录专员带领分管领导和电力安全监管处有关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以赴协助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福建能源监管办举全办之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响应。灾害发生后,福建能源监管办立即将有关信息以电话和书面方式报告国家能源局,并启动应急值班机制,采取“三位一体”的方式,强化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与国家能源局、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电企业、供电企业、施工单位的信息畅通。二是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配合国家能源局工作组,查看灾害现场,召开现场会议,发挥专业监管优势,对大坝安全、泄洪安全等有关情况开展技术会商,向抢险指挥部提交《关于福建省池潭水电站山体滑坡抢险救援工作情况及相关工作建议》,协调电网公司做好抢险救援用电保障,全力以赴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应急救援。三是上传下达、落实责任。持续跟踪了解、核实人员伤亡和应急救援有关情况,及时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快报信息,并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汛期极端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福建省防指内部明电《关于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传达到省内相关电力企业,要求立即对防汛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强化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保证安全度汛。
下一阶段,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对福建省电力企业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防范、责任落实和应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