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能源局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本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推进科技和体制创新,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加快能源体制创新。二是提高能源系统效率,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切实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系统集成优化。三是加快清洁化低碳化进程,建设绿色发展新生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继续实施专项升级改造,鼓励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切实加强煤炭清洁绿色开发利用,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能源保障工作。四是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拓展开放发展新空间,加快推动重大能源装备“走出去”,积极拓展海外油气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五是实施能源民生工程,增进共享发展新福祉,全方位支持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着力加强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实施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
(二)国家能源局印发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国奖能源局为规范省级能源规划工作,加强国家和省级能源规划衔接,发挥省级能源规划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引导本地区能源发展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对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发布和实施等工作做出若干规定。要求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审批。具体要求有:编制方面,要做好科学调研分析前期工作;内容要包括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式,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有保障措施;考虑环境影响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内容。审批方面,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审批程序包括衔接、预审和批复三个环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做好衔接,上报材料,做好相关工作。实施方面,应积极组织实施已通过的规划,实施中期按要求开展评估,需要调整时要申请批复并上报调整说明材料到国家能源局备案,同时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应当加强对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监管。
(三)高耗能行业用电占比大幅下降
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改革创新能源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领域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水平。
据悉,此次能源领域推广PPP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主要包括电力及新能源类项目:供电/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产界面清晰的输电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光伏扶贫项目、水电站项目、核电设备研制与服务领域等;石油和天然气类项目:油气管网主干/支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气储备设施等;煤炭类项目:煤层气输气管网、压缩/液化站、储气库、瓦斯发电等。
针对此类项目,国家能源局将在审批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简化审核内容,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开通项目审批网上平台,公开项目全流程审批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四) 发改委:重点推进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3日发文指出,下一步重点深化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文章指出,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主动灵活运用价格杠杆,稳步有序推出了一系列价格政策措施,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结构调整、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价格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为目标,把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把价格监管和服务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重点是深化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改革环保电价补贴方式,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补贴办法,在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进一步推行基于单位能耗的差别电价政策。落实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加快制定或修订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完善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市场价格行为规范、价格听证办法,切实加强成本监审。加快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研判,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通过不断创新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作出部署。
《方案》强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要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
《方案》围绕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构建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创新要素配置等,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一是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布转化一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二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开展成果转化。三是建设一批符合特色产业需求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加强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发挥技术开发类科研基地作用,推动更多共性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四是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投融资、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五是推动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建设一批以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支持以核心技术为源头的创新创业。六是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纪人。七是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与模式。八是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的杠杆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运用投贷联动、众筹等金融手段,拓宽资金供给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