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领跑者”一期项目并网冲刺期间,能源局又下发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山西阳泉、芮城领跑者基地共获批1.5GW。在山西光伏产业发展吸引全国目光之时,6月16日,以“探讨光伏领跑者创新技术、助推光伏产业创新应用”为主题的2016中国(山西)光伏产业发展及创新应用论坛在太原隆重召开。
在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就《中国光伏最新政策和重点项目》做了分析。他指出,目前,国内光伏行业依旧存在补贴资金延迟、并网消纳困难、“弃风”“弃光”严重、火电与可再生能源争市场、“分布式光伏”动力不足等难以消除的“硬伤”,“十三五”期间,国内光伏市场依旧需要警惕这些挑战。
王斯成进一步强调,所有光伏规模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现有政策都有解,就看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在发言最后,王斯成总结出以下观点:
(1)国家能源局出台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绿色证书”制度将进一步促进光伏市场和产业的发展,释放巨大市场;
(2)储能的需求已经客观存在,虽然能源局发布了“电储能”文件,但只是一纸空文。经济上完全不可行!无法释放潜在储能市场。现阶段启动储能市场,少不了补贴政策;
(3)要实现2020年中国光伏累计装机150GW的目标,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远远不够,应当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补足;
(4)取消配额和直接降低“上网电价”应当是调整光伏市场、促进技术进步、缓解补贴资金不足以及杜绝“路条倒卖”的最有效手段。依靠“竞争方式”降低电价补贴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5)按照能源局“保障性全额收购”等文件要求,十三五期间火电装机将得到有效控制,“弃光”问题也会得到妥善解决;但目前缺少火电的退出和补偿政策;
(6)按照财政部“可再生能源资金管理办法”的2个文件,补贴资金采用“预拨制”,则补贴资金拖欠的问题就不会再发生;
(7)十三五期间分布式光伏(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应得到快速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需要有政策调整,如“反送电量也享受标杆电价”(德国、日本模式);高比例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含微电网)也需要纳入“领跑者”计划。
(8)光伏扶贫项目各省理解有偏差,需要进一步说明。集中式电站一户配25kW偏低;对于村级和户用不要补初投资,应该补电价,避免“金太阳”教训。
以下为他的演讲全文ppt:
[pagebreak] [pagebreak] [pagebreak] [pagebreak] [pagebreak] [pagebre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