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泉县出台《2016-2018 年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规定2018 年基本实现全县民用燃煤由洁净燃料或清洁能源全代替,政府对购买生活用洁净型煤的城乡居民给予补贴。
方案明确,以建立完善洁净型煤供应体系为核心,以推广使用城市型煤专用炉具和农村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为基础,对全县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力争2016 年全面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规范煤炭经营行为;2018年基本实现全县民用燃煤由洁净燃料或清洁能源全代替,有效降低散煤大气污染。
政府对购买生活用洁净型煤的城乡居民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