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第一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评选结果揭晓,章贡区检察院名列其中,该院系全市检察系统及章贡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坚持厉行节约和节能技术改造两手抓,实现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能耗下降15%、人均用水量下降15%的节能目标。一方面,强化节能宣传和能耗监管。落实“绿色出行”、单车能耗核算等制度,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开展节能专题讲座,使厉行节约、绿色低碳意识深入人心。将节能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定额管理,狠抓水电油等重点用能监管,杜绝跑冒滴漏、铺张浪费和公车私用等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促进能源循环利用。在食堂、洗车处等重点部位设置了计量水表,实现用水分户分项计量管理;在每一层楼都安装了净水设备,既洁净了水源又节约了水量;建设雨水收集工程,利用雨水进行绿化灌溉。建成装机容量为15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电动车充电项目,满足日常充电需求;对车库和楼道的照明灯进行了节能改造,采用LED灯和声、光感应照明。开展了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将硒鼓、电池、废旧电器等危险废旧弃物交由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据悉,此次创建活动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牵头组织,旨在对全省公共机构推进人均综合能耗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方面进行测评验收。经申报、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全省42家、全市仅6家单位通过验收。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节能宣传和技术推广,广泛采取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坚持不懈抓好节能降耗,推动节能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