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终做出决定,认定“国投”商标在“资本投资”服务上为驰名商标,这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突破。
近年来,随着国投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社会上企业名称及广告宣传中假冒“国投”,涉嫌侵犯国投注册商标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极易造成社会公众混淆,给国投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为有效解决普通商标保护无法辐射到企业商号领域的困境,同时实现“国投”商标一定程度的跨类保护,尽量杜绝集团外企业注册含有“国投”字样的商标和商号,自2013年起,国投主动开展“国投”驰名商标认定的可行性研究,经广泛调研和论证,最终确定了通过商标局行政程序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有效路径。
2015年3月,经长期监测,国投发现完全符合通过商标异议程序认定“国投”为驰名商标条件的潜在标的,立即启动了商标异议程序并提出认定“国投”为驰名商标的申请,同时提交了1800多页的《国投驰名商标认定材料》。2016年8月,商标局最终做出决定:“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四条及《驰名商标认定及保护规定》,我局认定异议人(即国投)注册并使用在‘资本投资’服务上的第4293497号‘国投’商标为驰名商标。”
“国投”获驰名商标认定,是国投多年来注册商标维权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国投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工作从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大大提升“国投”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投在资本投资、基金管理、金融服务等领域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也有利于国投利用《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武器,有效解决社会上滥用“国投”字样作为企业名称、网络域名的现象。同时,“国投”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未申请注册、但与其经营业务范围存在密切关联的商标类别上,也将获得一定程度的跨类保护。另外,在涉嫌商标侵权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国投获得司法、行政保护的可能性及力度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