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山东省第一台核电机组顺利投运,确保核电机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山东能源监管办立足于核电项目工程实际,深入开展海阳核电项目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与时间节点。专门印发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投运前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总体方案》,成立了山东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与省电网公司、山东核电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综合监管启动、自查自纠、现场检查、落实整改四个主要阶段的时间节点与主要任务,为综合监管的稳步推进奠定基础。
二是突出综合监管重点内容。结合核电项目实际,以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保障体系、监督体系运转、安全责任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常规岛建设、送出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核岛与常规岛安全管理界面划分;核电站投运后机组运行安全、机组并网安全及风险管控情况,核电机组调峰运行能力及相关保障措施;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落实和安全防护评估及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联动机制的建设,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及管理情况等六个方面作为安全综合监管的重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通过现场检查促进安全管理。抽调汽机、电气一次、继保、热工、金属与压力容器、施工安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等专业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共查出问题200余项,下达现场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重点针对海阳核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和机组并网运行安全,开展核电项目涉网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分析排查涉网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确保核电机组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