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路从过去走来,对于这一轮的电改,不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是迎接还是排斥,是旁观还是卷入,待尘埃落定,“曾经同向的航行后,你的归你,我的归我;曾经同向的航行后,各自寂寞,原来的归原来,往后的归往后”。
分歧,缘自利益,更缘自理念
张维迎在他的著作《理念的力量》序言中写道“人类历史上的很多变革,不是一种利益战胜另一种利益,而是一种思想、主义战胜了另一种思想和主义,或者新的理念战胜了旧的理念,也可以说是理念战胜了利益。许多变革表面上看似乎是利益的胜利,实际上是理念的胜利。”
所以在我理解,我们在具体推动落实这一轮改革试点的过程,并不是要去动谁的利益,而是更多地在践行各自的理念。我通过个人公众号写文字,并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而是在我们身边,有太多道听途说的信息,有意或无意扭曲的信息。我们不希望看到有人把水搅浑,而无动于衷。我从不排斥和拒绝批评的声音,只是希望不要被搅浑的水造成彼此的误解,让本是相向而行的你我,站到彼此对立面。我们不要揣摩彼此行为和言论背后的道德甚至政治动机,不要让我们的交流沟通陷入文革似的互扣帽子。我们不如静下心来,分析分析改革到底改变了我们什么?还将改变什么?
改革前的巴国城电网公司
仿照《电力系统经济学原理》,我们假设有一个“巴国城”(以下数据均为假设,如有雷同,也不负责)。巴国城年用电量1000亿千瓦时,其中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用电占比20%,其余均是经营性电量。巴国城电力行业也是厂网分开,政府授权由巴国城电网公司特许经营电力供应。
由于政府监管不力,没有掌握巴国城电网公司更详尽的经营数据,只了解到购电平均成本0.40元/千瓦时,平均售电价格0.66元/千瓦时,其中公益性电量售电价格0.50元/千瓦时,经营性电量平均售电价格0.70元/千瓦时。
在这种情形下,政府监管部门难以掌握巴国城电网公司经营真实状况,只能了解购销差价和毛收入。不管巴国城电网公司的CEO口吐莲花,我们没法判断巴国城电网公司是亏损还是盈利。
改革核定巴国城电网公司输配电价
改革启动中,巴国城电网公司向政府监管部门申报了一点数据,政府监管部门核定出巴国城电网公司的过网费(这里暂且不讨论核定的过网费准确度)。如下表,巴国城电网经营性电量平均输配售成本为0.20元/千瓦时,其中经营性电量承担交叉补贴0.075元/千瓦时,核定出经营性电量的平均过网费应为0.275元/千瓦时。
交叉补贴的内涵,就是每售出1度的公益性电量亏0.30元,通过经营性电量每1度电征收0.075元来弥补这个亏损,经营性电量补贴公益性电量即为交叉补贴。交叉补贴是用户补用户,不是巴国城电网公司掏腰包补用户。
通过核价,巴国城电网公司经营性电量的过网费相对此前的购销差价核减了0.025元/千瓦时。这个数据,就是我们从新闻报道上看到的某省输配电价核减多少多少。
改革前后巴国城电网公司的比较
我们再把巴国城电网公司改革前后的情形做一个对比,看看变化发生在哪儿。
1、收益变化。改革前后巴国城电网公司收益变化只有20亿元,其实这就是输配电价核定后,购销差价0.30变为过网费0.275(0.20+交叉补贴0.075)带来的影响。巴国城电网公司通过过网费收回当年分摊的电网投资成本、职工薪酬、经营成本等等,包括投资回报。这减少的20亿相当于超出准许收入水平后的核减,不对巴国城电网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2、营业收入变化。巴国城电网公司的总收入从改革前的660亿元减少为改革后的320亿元。减少的340亿元正好是800亿电量的购电成本320亿元+核减的20亿元收益。这是改革对巴国城电网公司带来最大的变化。
3、现金流变化。但是本轮改革,售电业务仍然由电网公司负责结算,负责开售电发票。由于经营性电量购电价格通过市场竞价产生,不再是0.40元,用p1代替,售电公司售电价格放开,平均售电价格假设为p2。虽然不再统购统销,因为结算和开票还在巴国城电网公司,它的现金流为320+800*p2,如果有社会资本投资拥有配网的售电公司售电量为a,则巴国城电网公司现金流为320+(800-a)*p2。
4、交叉补贴。巴国城电网公司承担社会普遍服务责任,公益性电量的营业收入不足以支付成本,有亏损。但通过核定输配电成本,我们可以核算出具体的交叉补贴,亏损通过经营性电量的交叉补贴得到弥补。过去是暗补,现在变成明补。
小结
对巴国城电网公司而言:虽然最终不再承担经营性电量购销,只承担公益性电量购销,但交叉补贴弥补了社会普遍服务承担的亏损;政府核定了输配电价,巴国城电网公司合理收益通过过网费获得保障,就连现金流也留着巴国城电网公司。这轮改革没有动巴国城电网公司的根本,没有伤筋动骨,
对于巴国城电网公司的员工而言,既然公司的利益没有根本性影响,你为公司工作,该获得的合法合理薪酬,也不会有影响。
[pagebreak]海平面以下的冰山
如果我们的话题只谈到这里就结束,那么仅仅看到来浮在海平面以上的冰山。电力改革完成后,最终还会带来以下显著变化。
1、电源规划。将不再由原来的巴国城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按计划方式开展,市场会发出信号,市场主体通过竞争取得投资权,政府部门回归到对电源投资涉及的公众利益的把关。
2、发用电计划。除了公益性电量还要分配发电计划外,经营性电量都将通过电力市场决定,发电调度将按照市场交易的结果执行,发电侧将更加合理高效,越有竞争力的电厂,越有发电利用小时数。
3、大用户直接交易。与当前由政府部门、电网企业主导不同,未来大用户直接交易将真正实现市场化交易,依据电力市场和交易规则,越有竞争力的电厂,越能签到大用户的合同,越有竞争力的用户,越有获得优惠的电价。
4、用户用电工程市场。随着售电侧改革推进,用户用电工程市场随之放开,这才是售电侧改革的核心。以前由巴国城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垄断的市场向市场主体开放,只要是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都可以为用户服务,提供用电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节能服务、综合能源服务,乃至更多创新型服务。售电公司因为能够为用户提供电力销售服务,将更有优势获得这类市场份额。既有市场份额的占有者自然不会拱手让出这个市场,这也是当前竞争博弈,市场出现乱象怪象的根本原因。有内行就说,“当年电信也是这么打压移动的,广电也是这么打压电信的”。
告别:原来的归原来,往后的归往后
巴国城电网公司现金流、合理收益都没有根本变化,电改对它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巴国城电网公司调度机构以前依照发用电计划安排调度,改革以后将依照市场交易结果调度。巴国城电网公司告别的,只是可能会核减的购销差价(也有可能是涨),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有配网的售电公司的售电现金流。
政府部门要告别的是电源规划审批权、发电计划安排权、大用户直接交易裁量权。更多的告别,将是在售电侧改革后的用户用电工程市场。
所有这些告别,和巴国城电网公司及其员工切身利益有什么关系呢?!
套用内行的话来说,这告别的不是巴国城电网公司的企业利益,而是其中个别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暴露在电改面前。
电改,实质就是告别旧理念,迎接新理念。只是这个告别,不在挥手之间,恐怕要用上一两个代际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