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电力企业:
福建省2015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已于2016年7月31日结束,共有234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进行了许可证年度自查,绝大多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按时按规完成了自查工作,自查通过率98%。为督促企业保持许可条件,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 现对以下未提交自查报告或自查不合格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进行通报:
不合格企业名单
上述不合格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年度自查合格之前,不得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各电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交给年度自查不合格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承建。
希望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对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按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以保持相应资质的从业能力。连续多年没有提交自查报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如确已不从事承装(修、试)相关业务,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仍有从事未通过的,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逾期的我办将予以公告注销。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