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记者获悉,国网公司对于2015年3月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暂停垫付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只结算标杆电价部分。对于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及所有期间投产并网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改变原有结算模式。
根据了解,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进入第六批国家可再生能源目录的原则为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项目,这就意味着将暂停垫付2015年3月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
该文件是江苏省电网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中的一部分,尚待全文进一步公开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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