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6〕707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随着冷空气侵袭加剧,我国天气逐渐转冷,大部分地区经历了雨雪和大风降温。为顺利开展电力迎峰度冬各项工作,落实全国电力迎峰度冬工作部署和东北电力迎峰度冬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电力迎峰度冬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认真研判本地区、本单位电力迎峰度冬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周密部署电力迎峰度冬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重要用户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坚决杜绝大范围停电、停热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今冬明春气候和电力(热力)生产特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重要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北方供暖区域供热设备设施、南方火电机组、北方风电场和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电网运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各相关单位要统筹考虑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可靠供应和居民供热质量,对存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电网调峰缺口大、热电厂单机供热等问题的地区,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降低电力系统运行风险。在供热矛盾突出的特殊时期,要统一调配电网调峰资源,严格控制火电机组开机方式,加强联络线跨省调峰支援。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巡视工作,防止因线路覆冰、闪络引发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强化发电厂管理,确保电源可靠支撑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做好重要热控保护仪表等设备防寒防冻工作,防止发生室外设备冻坏停运情况,提高发电机组设备运行可靠性。加强风电机组运行管理,防止突发极低气温情况下风电场大范围切机。加强燃煤电厂输煤系统安全管理,遇到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时,要做好燃煤接卸、储存、输送等环节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五、强化供热电厂管理,确保热力可靠供应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热电厂供热设备运行维护,在电网调峰压力大、供热电厂单机运行的地区,要确保备用机组能够随时调用,并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热力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强供热电厂燃料管理,做好燃料的储运工作。燃料供应紧张地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建立煤电互惠互保长效机制,确保供热电厂的燃料供应。
六、增强系统灵活性,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和供热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地区电力、热力供需情况,结合我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总体要求,积极调整电源结构,控制煤电、风电新建规模和建设节奏,推进电能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加快省际网际电力通道、抽水蓄能电站、储能技术示范工程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提高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热电厂供热能力。
七、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各相关单位要借助电力体制改革机遇,稳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手段深挖释放电网调峰潜力,充分调动发电企业及相关企业参与电网调峰的积极性,有效提高电网调峰能力。
八、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及时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各单位要完善冬季电力应急预案,特别要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强恶劣天气值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快速响应、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加强政企应急协调联动,及时处置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电力(热力)突发事件。
九、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督促迎峰度冬措施落实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电力迎峰度冬各项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