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光伏电站管理,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建设,根据省能源局工作要求,我委拟对全市2016-2018年光伏电站建设计划进行修编。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暂停项目备案
鉴于全国光伏电站“先建先得”指标缺口较大,加上国家电价等宏观政策正在酝酿调整中,为推动我市光伏资源的有序利用,根据省能源局统一部署,暂停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备案,待国家政策明朗,并完成光伏电站2016-2018年建设计划修编后恢复备案。
二、清理备案项目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认真核实,抓紧开展推进缓慢或者因土地性质、电力接入等问题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已备案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理工作,清理结果行文上报我委撤销备案文件。
三、申报列入计划
日前,我委委托国网滁州、蚌埠公司对各地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测算,开展了光伏电站电网接纳能力研究,按照规划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得超过当地最大负荷50%的原则,结合各地风电等其它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情况,提出了各地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
天长市2016年最大负荷41.7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最大负荷60万千瓦,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30万千瓦;
来安县2016年最大负荷24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最大负荷42万千瓦,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10万千瓦;
全椒县2016年最大负荷21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最大负荷29万千瓦,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5.5万千瓦;
定远县2016年最大负荷27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最大负荷36万千瓦,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17万千瓦;
凤阳县2016年最大负荷36.3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最大负荷46万千瓦,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23万千瓦;
明光市2016年最大负荷19.9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最大负荷25万千瓦,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4万千瓦;
南谯区2016年最大负荷18.5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最大负荷26万千瓦,可消纳光伏电站装机规模4万千瓦;
市区(含琅琊)2016年最大负荷47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73万,考虑到城区土地性质问题,建议开发屋顶光伏项目为主。
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规划、供电等部门认真研究,按照滁州供电公司及蚌埠供电公司提出的消纳意见,摸排项目于2016年11月30日前申报列入全市2016-2018年光伏电站建设计划。我委将严格以三年建设计划作为项目备案依据,对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备案。
四、加强政策宣传
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光伏发电项目政策、规定,合理引导项目投资,及时告知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