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印发,旨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提出总体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 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 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 万亿千瓦时。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增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清洁替代水平。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 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39 亿吨,原油2 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7.5 亿吨标准煤。发电装机20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 年下降15%,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 克标准煤以下,电网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规划提出七大重点任务,高效智能,着力优化能源系统;节约低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创新驱动,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公平效能,推动能源体制革命;互利共赢,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惠民利民,实现能源共享发展。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6]2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6年12月26日